区人大常委会调研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
7月4日,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宪宏带领部分委员、人大代表对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。区政府副区长刘晓军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。
调研组先后深入阳郭镇斩龙湾村、桥南镇乐野见山露营地、桥南镇天留山森林公园等地,通过实地察看、听取汇报、座谈讨论等形式,详细了解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情况。
调研组充分肯定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,同时指出,一要提高政治站位,充分认识秦岭保护的重大意义。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始终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“国之大者”,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,守护好“中央水塔”。二要落实法定职责,加大秦岭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。严格执行《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进一步厘清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,树立起“一盘棋”思想,加大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。三要加强普法宣传,营造全民保护秦岭的社会氛围。持续开展《条例》专题培训工作,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,利用网络、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,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
区发改局、生态环境临渭分局、林业局、自然资源局、水务局、文旅局、阳郭镇、桥南镇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