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工作委员会

发布于: 2024-03-15 16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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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任:辛钧

专职委员:王维

兼职委员:王俊琦  薛鹏飞

  1. 负责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、总结的拟定及组织实施;
  2. 负责与公、检、法、司、监察等部门的工作联系,对所联系的部门执行宪法、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、决定情况,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
  3. 负责联系部门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、有关工作报告的初审,进行相关的调查研究,为常委会会议、主任会议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;
  4. 负责常委会有关本工作委员会工作范围内的决议、决定和重要报告的起草、审核、校对工作;
  5. 承办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法律、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,督促办理属于本工作委员会业务范围内的议案、质询案、专项工作报告、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、批评和意见及其他事项,草拟审查报告和办理意见;
  6. 对本工作委员会重要工作信息进行搜集、整理、传递和反馈;
  7. 协助开展视察、调研、执法检查等活动;
  8. 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;对区人民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,对公民、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进行研究,提出处理意见;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综合协调,承担相关资料的起草工作;
  9. 负责本委员会承办有关会议的组织、服务及协调工作;承办上级人大对口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事宜;
  10. 承办常委会、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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